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医院要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顿、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要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按规定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实施网络报告。2、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疗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3、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算,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4、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5、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毕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发病日期、诊疗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因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有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因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统计〉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6、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开展有关调查工作7、医务处要定时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状况,并对防止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时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