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合同甲方: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乙方:受让方:持股%身份证号:受让方:持股%身份证号:本合同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有限公司(下列简称“目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订立
转让方与受让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的公司累计100%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商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商定价格购置该100%股权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
自合同签定日起,该公司税务申报由受让方负责
3、自股权转让日起,转让方放弃一切在目的公司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转让方的确保与担保:1、转让方确保/担保: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目的公司的真实出资,是正当拥有的股权,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已获得目的公司其它股东的充足授权:授权本文献签字股东全权代表目的公司其它股东订立本合同,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似的确保与担保
转让方确保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否则,股权转让后,目的公司因本项不实确保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2、转让方确保/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的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准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增值税政策法规之事实,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普通发票等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之事实
否则,股权转让后,目的公司因本项不实确保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3、转让方确保/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的公司没有已经发生但尚未宣判的诉讼,没有已经宣判但尚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