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以下: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来源证明文献、租赁合同
第二条、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居住,居住人数为:1,最多不超出2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的状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薄,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使用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居住人员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有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本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有境外人员的,甲乙双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本地公安跑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毕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承当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规定,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原则及支付方式:元/月
(二)支付方式涉及:支付宝、微信、转账,押付,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