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苗族乡核桃种植后续管理技术服务协议甲方: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乙方:为扎实抓好我乡核桃产业后续管理,增进核桃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现决定聘任乙方为青山苗族乡核桃技术服务队队员。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以下技术服务合同:一、甲方职责:1、针对乙方的实际状况,制订各阶段服务内容,合理划分乙方服务区域。定时督促检查乙方工作状况,制订有关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状况与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对应的酬劳。2、甲方应定时组织乙方参加核桃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或为乙方提供对应的培训平台。以提高乙方的技术和服务水平。3、甲方将不定时对乙方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示范点建设、上门服务次数、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水平等状况。二、乙方职责:1、宣传工作:作好服务区群众核桃种植、管理及病虫害防治宣传工作,使群众逐步掌握一定的种植技术。传达上级部门对核桃产业的有关扶持政策。2、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农户对所种植的核桃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施肥,套种矮杆作物、中耕、除草、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经常主动与农户联系,主动进一步村舍院落、田间地头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提供信息服务、政策解说。耐心解答农户的技术咨询,对农户的技术服务规定能及时有效、周到细致地予以协助、指导或解决。为服务农户每月填写技术服务要点。对农户进行指导后实施定时回访,理解农户对指导方法的贯彻状况和指导效果,并将回访成果作好统计上报甲方。主动与甲方联系,提出群众在种植管理和自己在技术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必须准时完毕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准时统计上报有关表册。4、每季度入户指导农户不少于4次,每次要有农户的签字。每季度最后一种月的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乡核桃办报告该季度开展的技术指导服务等状况。5、按照甲方规定做好核桃种植农户档案,调查管辖区域内核桃种植农户的种植面积,长势、成活、套种、管护状况,并完毕档案收集及建档工作。6、技术服务人员要在自己服务的片区建2个20亩以上的技术指导示范点。三、付款方式:乙方在按本合同推行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状况并按照《青山苗族乡核桃技术服务队考核方法》检查考核合格后,酌情奖励或扣减对应服务费后年终一次性兑现给乙方(不减不扣的原则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服务费)。四、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需共同恪守。如果一方违约,将承当对应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状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五、生效及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