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申请书一、申请人: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全民劳动合同工人~共307人:二、被申请人: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三、申请事项:申请人不服宁都县供电有限公司2013年4月23日作出的
关于农电工给市长信箱‘要求落实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身份及相关待遇’答复意见书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特提出信访复查申请~请予以复查
四、事实、理由和法律、法规规定:,一,以文件为依据~铁的事实证明~我们是全民合同制工人:1994年6月4日~江西省劳动厅水利厅下发《关于核定全省乡,镇,水电管理站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1994年赣水人字第039号文件规定
可以认定以下事实:1、各乡,镇,水利电力管理站隶属县,市、区,水利电力局领导作为县,市、区,水利电力局的直属国有企业单位
2、各乡,镇,水电管理站的人员身份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的员工
3、各乡,镇,水电管理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县,市、区,劳动人事局核定
同时~宁都县人民事劳动局和宁都县水利电力局1997年11月7日联合下发《关于招收乡,镇,水电管理站合同制工人的实施意见》,宁人劳字[97]81号,文件规定~可以确定如下事项:1、本次招收的合同制工人~1997年12月底以前在各乡,镇,水电站、供电站,所,工作~现仍在乡,镇,水电管理站岗位上1从事发供电管理工作~并经1994年县水电局调查模底报地区水电局审查备案的水电管理工作人员
2、被招收农电工为全民合同制工人~享受全民制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工龄从参加乡,镇,水电管理工作开始计算
3、各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补交养老保险金1993年9月以前的按每人1000元补交~1993年10月以后的~单位按个人工资的23%~个人按3%的规定标准逐月累计计算一次补交
1998年6月11日~宁都县人事劳动局下发《同意黄宜彬等四佰四十六名农电工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的通知》宁劳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