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限学习心得XX县区森林公安局关于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森林公安机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湘森公[2012]22号)文件精神,XX县区森林公安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编制、组织、人事、林业、公安等部门汇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通知精神
成立了森林公安机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调研小组
组织座谈、征询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公安机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的专项调研,根据XX县区的实际情况,特报告如下
一、XX县区是一个林业大县,线长面广,地况复杂,林区治安不尽人意,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警力不足,办案过程中需要瞻前顾后,大大影响了执法的力度和进度;如果没有独立执法权,森林公安民警无非是穿着警服的护林员
为了真正落实《森林法》,排除办案中一些不必要的干扰,切实行使法律赋予森林公安的神圣使命,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的和谐稳定,因此,森林公安独立行使执法权很有必要,也势在必行
二、针对本局目前尚不具备行使独立执法权条件的现实,我局觉得应逐步推进和完善几个方面的工作:1
从法律意义上赋予森林公安的独立执法权,做到师出有名,名正言顺
我局目前未能完善内设机构、无法独立行使执法权的主要原因人员紧缺、警力严重不足,积1极争取增加机构的人员编制,完善内设机构是当务之急
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森林公安人员的专业执法能力和综合办案能力,打造一支团结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是行使独立执法权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三、根据我局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近阶段的确无法独立行使执法权,建议办理案件执法审批由市局行使,实行垂直管理、专业审批,避免地方公安局因专业性不强,对案情拿捏第1页共3页不好、把握不准等缺陷
同时建议市局尽快建好网上办案平台,方便县局报告需要审批的案情和市局审批,降低办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