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级安监部门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制定的依据1、《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XX省安全生产条例》;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9、《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11、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12、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综〔2009〕69号);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二、基本原则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突出重点、与时俱进
三、计划内容(一)综合督查第1页共5页1、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级政府有关部门
同时适当抽查乡镇(街道)及生产经营单位
2、内容:(1)XX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4)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采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