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国民经济进展通知与区委在人口普查总结会发言汇编区委国民经济进展通知《区二O一O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业经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下达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明确责任,确保完成统筹建设资金收入计划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由规划分局负责落实;教育费附加258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费4686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土地收益13650万元由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征收落实;污水处理专项收入300万元和超标排污费分成收入300万元(不含两家电厂市返还)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征收落实;水资源费计划收入868万元(其中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落实572万元、镇政府负责征收落实296万元),区分成收入521万元(其中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落实343万元、镇政府负责征收落实178万元),扣除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人员工资经费120万元,区统筹收入401万元;人防设施建设费777万元(区统筹700万元)由区人民防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落实;污水处理费1156万元由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落实400万元,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征收落实600万元,镇政府负责征收落实156万元;河道管理费15万元由区水务局负责征收落实
各征收单位在年度计划下达后,要实行有力措施,应收尽收,确保年度收入计划任务的完成
各有关单位每季度统筹资金收入情况要于季度次月10日前报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计划的单位,要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严格执行项目投资计划,完善项目建设手续
项目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根据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
项目投资额超过计划投资额5%以上必须重新上报审批
对在项目建设中不按程序调整投资计划,超出投资计划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