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幼儿园办园法律规范通知与区教育系统加强幼儿园安全实施意见汇编区政办幼儿园办园法律规范通知近年来,区教育局仔细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仔细履行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呈现出持续进展的良好态势
但是,当前学前教育领域也存在部分违规办园行为:一些幼儿园为迎合家长心理,把小学内容搬到幼儿园,开展英语、奥数、珠脑心算等学习,上述行为,违反了幼儿身心进展特点及教育规律,误导了家长的教育观念,干扰了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
为深化贯彻落实《关于切实法律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法律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
各镇(街)要将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套建设、方便入园,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不断适应学前教育事业进展的需要
城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仔细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要求,“每0
0万人口区域内应当规划设置1所9-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农村要根据“规模办园、就近入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一般按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在1
5公里以内设一所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建设
每处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处政府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严格幼儿园审批注册
各镇(街)要严格根据《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办园资格的初审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求
凡规划范围内已经举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幼儿园的,不得再批准新建幼儿园
规划范围内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幼儿园的,要通过合并、撤并、移址等多种方式逐步予以法律规范,避开无序竞争
开办连锁园或者迁址新建的幼儿园,新幼儿园要重新进行审批注册;不得使用原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