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教育系统加强幼儿园安全实施意见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汇编区教育系统加强幼儿园安全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幼儿园儿童及保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实行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仔细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设立安全工作专门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和主办人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彻底消除安全工作隐患和漏洞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儿童伤亡事故或单位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一)完善幼儿园内部应急机制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建立传达室,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联网
每日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必须由园领导亲自带班执勤,每日执勤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并佩戴执勤标志
要确定一名副园长具体负责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自护自卫机制,配备各种自护自救设施
要成立以青年老师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加强幼儿园门卫及安保力量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如下标准配备门卫和保安人员:1、公办幼儿园(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举办的幼儿园)
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保安人员,规模在7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需配备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