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养老金并轨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
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目录1制度背景2并轨必要性3并轨进程4并轨措施5社会评价6对策建议7事业单位8改革方案制度背景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轨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
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
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2]并轨必要性2/14(一)从根本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不相符
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
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