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标准[推荐五篇]第一篇:党费收缴标准党费收缴标准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将我乡20XX年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月领取工资的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其他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20XX年12月工资收入(税后)(1)、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
5%;(4)、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1)、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
5%交纳党费,(2)、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四、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
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遇第1页共9页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