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范文大全]建设用地的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依据、程序、时限一、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审批、审核1、申报材料⑴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报告⑵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⑶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立项批准文件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⑸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2、程序⑴提出用地申请⑵递交有关部门的资料⑶项目预审⑷派员现场勘察⑸用地会审⑹签订有关协议⑺报批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审批表,有关部门资料,有关图件。⑻缴交规费⑼上报审批3、办结时限资料齐全、规费缴清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上报。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申报材料(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材料(或项目建议书)其内容应第1页共2页包括项目用地方案、用地规模、建设项目拟选址地点、用地类型、占用耕地及耕地补偿情况、地质环境评估情况、立项批文、征地协议等。②建设用地所涉及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③城建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④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建设项目,应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估报告。⑤涉及林业用地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林业部门审核报告。(2)受理。受理预审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派员到实地查勘,按照上述预审内容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预审申请,按照预审权限,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超出县预审权限的,由县土地部门将《预审审批表》及相关资料逐级上报。2、审核程序⑴申请⑵实地踏勘⑶办理预审3、办结时限县内预审5个工作日,需逐级上报市级预审的20个工作日,省级预审的30个工作日。4、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