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的要求,促进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闽财法[2006]21号)和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莆委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全市财政“五五”普法规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建立法治财政,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翻番、港城崛起”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二)总体目标: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提高全民财政法律素质。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各级财政干部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违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培养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财2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密切联系财政改革与发展实际,进一步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及“五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理财体制,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制度,严格依法理财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财政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为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效益和公平提供有力保障。(五)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财政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定期开展对财政干部3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制培训;结合财政法制建设进程,组织举办财政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公众需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交流。(六)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