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的要求,促进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闽财法[2006]21号)和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莆委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全市财政“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建立法治财政,为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翻番、港城崛起”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二)总体目标: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提高全民财政法律素质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各级财政干部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