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9、经营(仓储)场所平面图及文字说明(附图片)10、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1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食品流通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第1页共2页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注:前来办理人员在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上均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然后在姓名处盖手印或加盖申请企业公章。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平面图及文字说明申请人名称:绘制日期:年月日内部布局:(提示标出下列区域:库房、展示区、销售区、办公区、散装食品区、预包装食品区、生食区、熟食区、卫生间、检测室、食品经营设施位置)外部环境:(提示标出下列区域: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垃圾堆、非水冲式厕所)申请人签字(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本示意图由申请人自己绘制。示意图应包括内外布局环境。2、内部布局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设备名称和位置。3、外部环境应包括附近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范围可距离经营场所50—500米,有北向标记。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