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关注民生、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盐发〔2014〕25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规划引领、全面覆盖”,大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2015~2017年,在全县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条件,提高卫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镇村医疗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所有基层医1疗卫生机构达到省定标准化建设要求
其中:改造镇(街道、区,下同)(中心,下同)卫生院6个,新建(调整置换,下同)村(居、社区,下同)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103个,改扩建村卫生室97个
2015年完成新建村卫生室54个,改扩建村卫生室49个;2016年完成改造镇卫生院3个,新建村卫生室49个,改扩建村卫生室48个;2017年改造镇卫生院3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备率达100%,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全面实现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一)合理规划设置
完善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科学布点,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