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与县政办消防事业进展规划汇编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现就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范围,包括各级机关、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包括企业法人及事业法人公用事业单位)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关系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县大局和长远进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
对有关部门、单位的举债,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
县财政部门负责全县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
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投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三、科学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
县财政部门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内容
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
四、着力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
根据“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第1页共1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还本付息
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各部门、单位不得负债建设
县财政局要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
偿债准备金由县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五、加强项目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
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稽核检查,实行过程控制,严防项目举债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