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宣传手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宣传展板●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条件及程序(一)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条件
初次生育的夫妻
夫妻《结婚证》、夫妻合影照(一张)、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未婚未生育及未办理过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证明
在孕期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村(居)专干向街道计生办报告→免费领取
(二)办理二孩《生育证》办理条件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夫妻《结婚证》复印(一份)、夫妻合影照(一张)、《再生育申请表》(一式二份)、《个人申报表》(一份)及根据审批条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村(居)审查公示→无异后由专干向镇(街道)计生办申报审核→区人口计生委审批→街道和村(居)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无异后免费领取
自街道计生办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4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区人口计生委作出审批决定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夫妻持证方一寸照片(一张)
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查→街道计生办审核→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免费领取
(四)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第1页共2页办理条件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XX县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已婚育龄妇女需要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其它人员需要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当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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