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ToxicologicaltestmethodsofPesticidesforregistration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方法、条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毒理学试验
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1目的求出试验农药对试验动物的半数致死剂量(LD50);通过观察急性毒性效应的临床表现,初步估测毒作用的靶器官和可能的毒作用机理;为亚慢性、慢性和其他毒性试验的剂量水平设计提供参考;为急性毒性分级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2.2试验农药原药和制剂
2.3试验动物2.3.1主要选用品系、遗传背景明确的初年大鼠
各剂量组内同性别动物体重差异应小于平均体重的10%,组间同性别动物体重均值差异应小于5%
2.3.2每一剂量组的大鼠8~10只(雌雄各半),试验前要对动物观察一周,确认健康后,方可使用
2.4剂量分组2.4.1至少应设4~5个剂量组,各剂量组之间要有适当的剂量间距
以便各组出现不同程度的毒性效应(死亡率),求得剂量效应曲线及LD50
2.4.2如剂量达5000mg/kg体重以上,动物仍不出现死亡,则不需要进行更高剂量的试验
2.5给药方法及观察时间2.5.1动物给药前应隔夜禁食但不禁水,称重后,一次灌胃给药,给药后至少间隔2h进食
2.5.2灌胃量大鼠按100g体重给1mL,小鼠按20g体重给0
4mL计算,灌胃可用水溶液、油溶液或悬液
2.5.3给药后立即观察并记录动物的中毒表现,症状出现和消失的时间及死亡时间
给药当日应连续观察,其后,每日至少观察2次,观察期为14d
如在给药96h后出现迟发性新效应,则应延长观察期至3周或4周
2.6观察指标2.6.1中毒症状全面观察中毒的发生、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中毒特点和毒作用的靶器官
观察的系统包括:a.中枢神经系统和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