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线路施工及检修规程总则本规程适于我局所属10-66KV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小修改造工程10KV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
严格执行本规程
生产副局长、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别条文需要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定位分坑1.1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10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
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500米,可使用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其定位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如无设计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1.2.1为防止中心桩发生位移,施工前应对所有设计桩位进行复测、对定线位的测量应力求准确,且以中心桩上的小钉为基点中心
1.2.2以杆位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测量时,应设立坑位方向桩和作为基础找正用的辅桩,还应在垂直线路中心方向设立辅助桩作为校核杆塔起立后是否迈步偏移的依据
二杆塔基础2.1基础的挖掘:2.1.1杆坑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施工误差下翌过+100毫米,-50毫米
2.1.2挖掘基坑时,坑底应平整,坑底规格应为底盘周围各加200毫米左右的咨度
2.1.3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杆体的施工基面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度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一般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高度为基准,见图2-1,图2-2图2-1杆塔基础坑图2-2拉线基础坑a一施二基面值b一坑深0一中心桩2.1.4在基坑深度误差超过+100毫米以上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铁塔基坑其深部分应以铺石灌25号水泥砂浆处理
2.1.4.2水泥杆塔基坑深度超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