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结合我支部学生积极分子培养的实际情况,“”拟定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该制度由各团支部协助实施,将其作为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
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一、考核总则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营造学院学习风气,思想娱乐氛围,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三,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第四,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切实为广大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第五,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
二、考核细则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十八周岁,向党组织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2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3勤奋学习,有开拓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4富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的得失;(5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6群众基础好,能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密切联系群众;(7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8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