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有效【法规名称】中国人民华盛塑胶有限公司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编号代码编制原则【文件号】建人字(1996)第239号【颁布部门】华盛塑胶有限公司【颁布日期】2010年7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7月23日【正文】台州华盛塑胶有限公司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编号代码编制原则为适应华盛塑胶有限公司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和使用,根据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需要,制定本代码编制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代码适用于华盛塑胶有限公司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处理和中国华盛塑胶有限公司工作证编号
二、编码原则和结构人员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其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数字行政区划码,6位数字人员顺序码
1.行政区划码行政区划代码原则上采用国标码(GB2260-91)的编码规则和结构,为解决我行一地多行的实际情况,作部分调整和补充,分段定义如下:第一、>位01表示总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标码编制,其排列顺序如下:总行01河南41北京11湖北42天津12湖南43河北13广东44山西14广西45内蒙古15海南46辽宁21四川51吉林22贵州52黑龙江23云南53上海31西藏54江苏32陕西61浙江33甘肃62安徽34青海63江西36新疆65山东37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计划单列市
其分段定义如下:01~20表示省直辖市;21~49表示地区(州、盟);50~70表示计划单列市
具体如下:哈尔滨2350宁波3357沈阳2151武汉4258大连2152成都5159长春2253重庆5160西安6154厦门3561青岛3755广州4462南京3256深圳446390表示省直辖行政单位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
其分段定义如下:01~18表示市辖区或地辖市;21~8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