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范文合集XX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15〕1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类别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涉及民生的公益性项目;(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信息化工程、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五)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市行政区域外进行的援助建设或者合作建设项目除外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申请国家、省和市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页共8页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政府决策、部门审核、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稽察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后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1第七条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编制及执行、项目审批、稽察监管、项目验收、后评价等综合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编制及执行、投资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