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第三轮调控新政解析2011年新年伊始,"新国八条"、房产税、加息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拉开第三轮调控序幕,在房地产调控已成为常态的大环境下,新一轮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传达出管理层的调控态度,且政策手段呈现多样性,"严控紧限"的政策导向在2011年会更深刻影响到整个市场
一、“新国八条”——第三轮调控开始部署(一)、背景回顾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在经历了6月首次环比下跌,7、8两月环比持平之后,自9月份开始呈上涨态势,至12月连续4个月保持环比上涨,以及地价的屡创新高,让中央高层对未来房价的高企也充满了担忧
为了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11年1月26日推出了“新国八条”见附录一
(二)、主要内容解读:1、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政策:“国八条”第一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国八条”第七条规定,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解读:明确房价控制目标,稳定预期,表明调控从通过行政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转为直接调控房价
此前多次楼市调控不到位,重要原因是各地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的执行力度
这两条措施针对此而定,规定各地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问责制,不落实调控政策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将被问责,这一政策可以讲是去年楼市调控的“加码”,由此可以推出今年各个地方对楼市各项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显然会更大
另外,更要求地方政府在今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这不仅为了给各地市民降楼价的信心,更是地方政府对控制房价问责的有力措施
如何评价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