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评审内容评审意见问题与建议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
*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
机构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
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帐户或单独核算
内设机构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运行有效
有组织机构框图
标明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及相互关系、负责人姓名和职称
如机构为某一组织的一部分时,应标明与相关部门在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有机构主管部门的公正性声明,确保检验工作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保证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
有机构公正性声明,不受任何来自商业、经济等利益因素的影响,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保密性和诚信度
*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机构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任命与变更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机构主任应由承建单位的负责人之一担任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5年以上
机构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指定代理人,当其不在岗时代行职责,并在质量手册中规定
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熟悉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检测技术部门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检验业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质量监督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了解检验工作目的、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
每个部门至少配备一名质量监督员
内审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资格,不少于3人
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并在质量手册中明确岗位职责
应包括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部门负责人、检测人员、内审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