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CodeforfireproofingdesignofwiresandcablesusedincivilbuildingsDGJ08-93-2002J10166-2002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2年10月1日2002上海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0354号关于批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5
4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CJ08-93-2002,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OO二年六月四日前言本规程系根据市建委沪建建(2000)第0214号《关于下达2000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市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局、上海电缆研究所参编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而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
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如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则干扰了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从而造成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线电缆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