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丽景项目商业停车场停车场管理承包协议内蒙古中服实业有限公司年月日1停车场管理承包协议甲方:内蒙古中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落实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星河丽景项目商业停车场管理承包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经营场所的位置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三路以西、惠民街以南星河丽景项目商业停车场停车场管理承包给乙方,乙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租赁期限承包期限为2017年7月14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止
乙方每年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后方可进行经营
承包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但乙方应于承包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条承包费、保证金及支付乙方承包总期限为5年即2017年7月14日--2022年7月14日止
承包费每年上缴甲方叁万元(30000
为培育市场甲方对承包期内前期2017年27月14日——2019年7月13日租金给予全额免除
2019年7月14日--2022年7月13日的累计租金总计90000
租金每年从每年7月14日前缴纳给甲方
承包时间年承包金额优惠期限应缴金额备注2017年7月14-2018年7月13日30000
00壹年免除2018年7月14-2018年7月13日30000
00壹年免除2019年7月14-2020年7月13日30000
00无优惠30000
00元2020年7月14-2021年7月13日30000
00无优惠30000
00元2021年7月14-2022年7月13日30000
00无优惠30000
00元合计:(玖万元整)90000
00元第四条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