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09 年度第二批课题申报指南“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二 OO 九年三月第一章 申报须知一、指南说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要求设立,其内容的依据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本批次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工具、关键部件、共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本次公开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通过评审选择课题承担单位。二、申报条件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的生产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2、对课题申报单位的要求(1)申报单位须是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或研究单位,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配套资金和相关的配套条件,单位财务状况良好。(2)在本批课题申报中,同一申报单位牵头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两项,作为主要参加单位参与申报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3、对课题负责人的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 60 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 3 个月;(5)过去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申报课题。(7)为保证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能将主要精力投入本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目前在研的国家级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973 计划、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此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同期参与的国家级科技计划课题数(含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4、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课题。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课题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课题申报书的附件。5.每个申报课题须对所研究的内容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供由部省级以上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查新时间应在 2008 年 10 月 1 日以后。6、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7、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