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保护规划编制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2-2020 年)的批复》(国函〔2012〕69 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2〕203 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政办函〔〕35 号)精神,确保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高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的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2-2020 年)》和省级确定的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任务与原则 (一)目的。通过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止乱垦滥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区域内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任务。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区域内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指导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三)基本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 1 页 共 8 页 1、依法依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贯彻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对我县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