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金融发展工作计划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扶持微型企业成长,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三大战略”深入实施
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66 号)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市某区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某府发〔〕17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金融支持我区微型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也可营造“重商”氛围,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是加快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
微型企业是企业家和大企业的孵化器
微型企业可以培育企业家
大量微型企业的成长发展,能锻造和培养人们创新精神、冒险精神和勇于开拓的素质,激发全民创业,加快推动我区统筹城乡发展
通过微型企业来支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等九类人群创办“微型企业”可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各金融机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
微型企业在实现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改善民众生活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发展微型企业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为己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金融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不断强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互动,各镇街、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一条主线”树立“四种理念”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
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
农业银行某支行、建设银行某支行、农商行某支行、某银行某支行作为我区金融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办银行,其他各商业银行在津分支机构也要把扩大对微型企业的服务,作为降低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新客户和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手段;保险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