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水平,依据《XX 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和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基本条件以及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性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鉴定工作体系,通过三年的努力,把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建设成制度健全、队伍整齐、设备先进、设施完善、工作规范的标准化鉴定机构,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二、规划目标 (一)机构队伍建设标准 1、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设。按照国家关于新时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的指导方针,省、设区市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充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流程规范。 2、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人员应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鉴定工作业务,具备指导、组织、协调本地区开展鉴定工作的能力。 3、人员配置。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备所任职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清正廉洁。年鉴定规模在 5000 人以下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不少于五名,鉴定规模每递增 2000 人,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且须配备一名计算机专业或网络管理专业的专职人员。 4、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工作人员须佩戴统一格式的具有江西职业技能鉴定标识的证牌(包括督巡、巡视、考区主任、副主任、主考、副主考、流动第 1 页 共 29 页监考、监考)。 (二)规章制度建设标准 1、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XX 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主考守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守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流动监考人员守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接送试卷人员守则》、《XX 省职业技能鉴定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XX 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XX 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