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规范化建设半年总结与司法行政部年终工作总结汇编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规范化建设半年总结一、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仔细化解各类矛盾,为我县项目工作、高速路建设、经济进展制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律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和创新。1、继续深化巩固“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严格根据市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第二批“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布置,在 08 年的基础上县局要求今年创建 1 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6 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 60 个示范调解员,通过示范活动,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现我县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已达 80﹪以上,法律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已达 90﹪以上。2、健全调解机制,提高排查调处实效。为了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从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预警机制、运行等几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律规范化建设。抓网络,构建“大调解”格局。 一是县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乡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平安中心户长为基础,在每个村、社区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明确一名调解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穿、左右衔接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二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是强化制度,严格督办,建立了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 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处理、有结果。抓预防,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实行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阔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县局在 6月 17 日为庆祝《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组织相关科室、翠江、城郊所等 10 余工作人员上街咨询、宣传《人民调解宣传资料》、《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五五普法读本》等,共咨询 40 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 300 多份,各乡镇司法所实行多种形式利用圩天上街咨询、宣传,全县共咨询 500 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 XX 份。三是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