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部综合计划专责人工作标准 q/118-302.183-1999 综合计划管理专责人工作标准 1999-10-10 发布 1999-11-10 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 q/118-302.272-94《综合计划专责人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q/118-302.272-94。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张景文 修订:张景文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于 1994 年 12 月 10 日首次发布。 1999 年 10 月 10 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83—1999 综合计划专责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综合计划管理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计划管理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2 责任与权限 2.1 素质要求 2.1.1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第 1 页 共 15 页及有关法令。 2.1.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了解主要设备经济性能,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情况。 2.1.3 熟悉计划管理标准,计划编制方法和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方法。 2.1.4 能够按时汇总并编制综合计划,及时进行计划分析,找出计划指标升降的主、客观原因。 2.1.5 熟悉电力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理论和方法。 2.1.6 掌握计算机在计划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1.7 在电力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在计划管理业务中具备准确的编写计划草案的文字表达能力。 2.2 责任与权限 2.2.1 在部室主任领导下按时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分解下达。 2.2.2 了解、检查、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整理计划资料、对计划的实施、协调、控制提出改进建议。 2.2.3 了解生产情况和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汇报领导。 2.2.4 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标准计划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2.2.5 监督并检查各部门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2.2.6 根据经济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对各部门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2.7 认真完成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