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河北果贸冷库有限公司乙方:河北 XX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业务合作共识, 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宗旨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重要商品储备工作,根据甲方与河北皇上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承担储备商品(冻肉)任务责任书》储备冻肉及其分割产品 200 吨任务的有关内容条款, 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 储存、销售等进行业务合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河北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任务。第二条:合作期限1、合同期限暂定为1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止。2、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对合作事宜均无异议,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有限期续约, 如双方无意愿续约, 则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除合约。3、储存地点:河北市西湾东路18 号。甲方冷库定点专堆(自编11-301)。第三条: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就 200 吨(冻肉)储备任务的产品采购、储备、销售等2 / 7进行业务合作,具体方式如下:1、采购:(附件 1:采购合同)甲方负责根据乙方需求计划向市场供应商代为采购冻肉及其分割产品,并由供应商统一运输到甲方冷库。2、储备:甲方负责将采购的冻肉及其分割产品,按照规定要求集中存放在甲方指定冷库内,作为储备产品库存。3、销售:(附件 2:销售合同)甲方代为乙方采购的储备产品,按照储备计划进行轮换销售, 其全部储备轮换产品统一归由乙方负责采购使用。4、乙方负责向甲方制定年平均储量200 吨(冻肉)的采购、储备、销售的需求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分月执行。甲方与市场供应商签定有关的储备冻肉及其分割产品的采购合同,必须经由乙方签名盖章确认。第四条:合作资金、场地及相关合作内容1、甲方负责提供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运营资金用作冻肉及其分割产品的采购, 负责提供不大于300 吨的专库专堆冷库用作储备该冻肉及其分割产品的冷冻储存, 并按乙方计划安排分批运送到乙方公司。2、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全年平均储量200 吨的储备肉需求计划产品,并提供按合同标的500 万元的 20%(即 100 万元)的个人名下资产的履约担保(附件4)。3、按照储备轮换方案,乙方需求计划(销售合同)的运营资3 / 7金大于甲方提供最大额度500 万元的,由乙方另行负责自筹解决。4、按照储备轮换方案,乙方需求计划(销售合同)的总储量大于甲方提供最大储量300 吨的,由甲方按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