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内容比对表新法旧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 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 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的除外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