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1)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1)质量技术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即应开始进行资料的积累、整理、核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2)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的质量技术资料,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完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工程的资料
交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3)质量技术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地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4)为便于工程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档案要求,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资料的整理装订,要求文字材料以 16 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本地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
6)竣工图采用手风琴折叠,大小为 4 号图幅
7)每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由项目收集、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资料后,结算、保修等工作需使用工程资料,向本单位档案室借阅
8)各资料编制人员要熟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各种表格填写的质量要求,对填写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资料管理的三项制度1)实行工程资料核查制度项目资料员负责对日常收集的质量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有权要求资料责任部门和人员提供有关资料;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在单位工程完工时,负责全面核查,认为符合要求后,该工程资料才能向公司总部质安科申报初验;公司总部质安科及档案室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核查工作,确认无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