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抓早抓小的思考XX省纪委监察厅[合集五篇]第一篇:对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抓早抓小的思考--XX省纪委监察厅对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抓早抓小的思考--XX省纪委监察厅对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抓早抓小的思考龚雄艳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强调,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抓早抓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抓早抓小”既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一种具体工作方法,更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本职要求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抓早抓小”既涵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要求,又兼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力度,更体现了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惩是为治”的理念,是用联系的、发展的、辩证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来反腐败,为进一步提高防治腐败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
实践中,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只有准确把握“抓早抓小”对具体工作和自身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才能自觉转变办案思路,更好地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一方面,“抓早抓小”作为具体工作方法,不是专办小案,更不是以防代惩,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大案小案一起抓
这就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全面反腐,重视和提高案件线索的查办率
不少腐败分子在作案时均存有极强的比较心理、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属于小腐败,还有人比其更恶劣,反腐败总有漏网之鱼
对这种心理最好的打击,就是把反腐这张网织密点——提高线索查办率
案件线索是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可见案件线索处置的极端重要性
贯彻查办案件“抓早抓小”的思路,就必须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违纪线索进入办案视野,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查处违纪违法干部,不让小案演变成大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第1页共15页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线索处置工作,特别是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就体现了全面反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