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乡低保听证制度工作汇报与城乡低保年终个人工作总结汇编城乡低保听证制度工作汇报在 XX 年以前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实行的是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大致分为以下三点:一是建立了村(居)委会、乡镇、县“三级调查、三级评议、三榜公布、三级监督”的报批机制。逐级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件件有答复。对低保申请、审查、审核、审批、公示、发放等每一环节都严格按规章程序办理,不打折扣,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对每次低保新增、取消及调整情况分别召开低保例会进行集体民主评议,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为低保监督员。始终坚持低保审批过程中的“三公榜”制度,并充分利用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广泛听取群众评议和监督员意见,严厉查处错保、漏保关系保等现象,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民主评议制度实施以来,渐渐显露它的弊端。由于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接到众多群众的投诉及举报,大体都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操作不法律规范、不公平,村(居)委会干部权利大,同意给谁就给谁,甚至有的群众直接反映大部分村(居)委会干部的亲属及家属吃低保。造成这种结局的原因是因为群众及社会力量未能参加其中,又没实行公开投票,这样就少了一道监督管理程序,使一部分真正困难的群众未能享受到低保政策。如今为把好城乡低保对象“入口关”,疏通城乡低保对象“出口关”,进一步促进我县城乡低保法律规范化管理,改善低保申请办理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序和审批环境,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提升低保公信力。我局在 XX 年 3 月 25 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听证制度的通知》,在此文件的推动下我县各城乡居委会都开展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听证制度,并取得了空前的效果,得到了广阔市民赞扬。XX 年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XX 年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各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我局及时对全县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提标提补和年审工作。XX 年 4 月 15 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县 XX 年城乡低保清理整治方案的通知》。每个村建立了由村(居)委会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村(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等 30 人以上的听证小组人员库。听证时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11人参加听证,城乡低保听证会由被听证对象所在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