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
6 亿元以上
3、企业近 3 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 15 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20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