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处置应急预案 4 篇与处长竞聘报告 2 篇汇编处置应急预案 4 篇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法律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注 2,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实行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进展稳定的大局。二、范围和级别(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三)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加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第 1 页 共 1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4.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6.其它由教育系统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四)根据参加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1.参加人数在 5 人以上、30 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2.参加人数在 30 人以上(含 30 人)、300 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3.参加人数在 300 人以上(含 300 人)、1000 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4.参加人数在 1000 人以上(含 1000 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进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三、职责分工(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