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试行)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07 年 6 月编 制 说 明随着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全面展开,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统一监督工作方法,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十六部分,针对工作依据、监督范围、机构人员、手续办理、监督检查和检测、举报受理和调查、档案信息管理、监督费用管理、监督工作考核等方面的操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并补充了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和施工企业信誉评价监督工作两部分的内容
附件部分将监督工作中的程序性资料进行了规范,操作性较强
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应按照本指南规定执行
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中可参考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和资料送交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北京市复兴路 10 号,100844),以便及时修订
目 录第一章总 则
1第二章监督依据、范围及时限
1第三章监督机构、人员及内部管理
2第四章监督手续的办理
4第五章开工前监督工作
5第六章监督检查的实施
6第七章监督检测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