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协协会。第二条 本协会由卜新华(老师)发起成立,是经系团委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协会不仅是服务大众、提升自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协会也是一个集娱乐与学习于一体的协会。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遵守院团委、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为广大师生解决计算机问题,培养电子新人。第四条 本社团是在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接受院、系团委的指导,由院学生社团部监督管理。第二章 会 员第五条 入会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入会。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提出入会申请;(二) 经社团理事会商讨通过;(三) 报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三) 获得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本社团服务的权利;(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参与本社团的评优工作;(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学校、本社团章程;(二) 执行本社团的各种决议;(三) 维护院学生社团部及本社团的合法权益;(四) 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五) 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六) 积极参与社团每项活动; (七)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九条 退会(一)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会;(二) 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撤消其会员资格;(三) 未履行协会义务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规定次数 3 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四) 退会后余额不予以退还;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三) 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须报院团委批准。第十三条 社团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