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时光转瞬即将跃然而去,这一年世事多变; 而在劳动法领域之中也发生了诸多令我们难忘的个案。沿着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这两条主线来看,劳动法重点调整个别劳动关系, 可是过于刚性的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新问题。集体争议因为劳工三权的先天不足, 虽然政府积极提高劳动基准来降低集体争议的需求,罢工、 裁员等群体性事件却时有发生。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破天荒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对劳资关系的重视前所未有,但是中国的整个实体经济下行风险不断显现,不少企业经营发生困难,从而导致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同样,在这一年中,中央经济会议提出了新观点,劳动者要适应市场。2015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常之年份,将记载在历史之中。为了记录劳动法领域的片刻,让我们来盘点和评析一下2015年的典型个案。热点案例一:上海家化与王茁终审判决继续履行案件【案件始末】 2014年 5 月 13 日,王茁被上海家化解除总经理及董事职务,理由是王茁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普华永道对该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被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为严重失职。王茁于2014年 6 月 4 日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了王茁的要求,上海家化不服起诉。一审法院认为上海家化并无证据可证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重大缺陷是由于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 其诉求未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上海家化不服上诉。2015年 9 月 25 日上海二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随后上海家化给王茁安排了新职务,要求每周提交不少于2 万字关于中国文化研究的进展报告,薪酬为6000元 / 月。【案件点评】这注定是一个万众瞩目的案件,不光是因为本案争议标的大,更重要的是本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一次全面又深入的拷问,让我们发现了劳动合同法所存在的漏洞。从专业的角度来看, 判决恢复与判决不恢复皆有道理,可以有好几种判决结果,每种判法都能自圆其说,所以这个案子注定了吸引人眼球。大大小小问题不少,大问题至少有五个。其一,高管是不是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没有定义,通说认为判断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从属性。高管则有两重关系,一是委任关系, 二是劳动关系。 对高管是否属于劳动者, 支持和不支持学说皆有道理,但从现行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