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的意见[最终版]知苏建招〔20XX〕343号各市建设局(委)、监察局,省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运用信息手段从源头上治理工程评标阶段腐败行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八月三日关于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运用信息手段从源头上治理工程评标阶段腐败行为,实现全省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对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努力实现“两个全覆盖”目标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以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监察实时化和管理网络化为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力争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覆盖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覆盖;不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行政监督,增强地区间协调配合,促进远程异地评标统一、规范、便捷、高效运行。二、工作措施(一)严格执行规模标准。依据《关于对我省政府投资建第1页共6页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网上远程评标的通知》(苏建招[20XX]114)要求,凡符合远程评标应用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使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省辖市符合跨市远程评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必须在省辖市之间组织远程评标;县(市、区)的政府投资工程,可在项目所在地的省辖市范围内组织远程评标,需要实行跨省辖市远程评标的,由县(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三个工作日前,在远程评标协调系统中提出申请,省招标办负责组织协调。因项目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或有其他特殊评标要求,采用远程评标方式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可以不采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标方式的监管,积极创造良好评标条件,便于招标人组织开展远程评标活动。(二)加强评标过程行政监督。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远程评标各方主体的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远程评标,不得随意简化程序,要做到事事把关,处处留痕。所有远程评标项目必须使用远程评标协调系统进行登记和预约,协调系统将全省各交易中心远程评标机位预约、使用的实时情况列表显示,供各地预约查询。各地要及时确认异地评标申请,不得无故拒绝,省招标办将定期公布各地接受异地远程评标申请数量、拒绝申请数量和比例,并列入年度考核和交易中心分类定级评价指标。要加大异地评标现场监管力度,无论本地项目还是异地项目,必须有专人实施现场监管,确认评标专家身份,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协助评标专家登录评标系统。本地和异地招投标监管机构要填写《远程评标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将评标现场监督情况及时在协调系统中记载,向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反馈。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异地现场的远程监督,及时察看异地交易中心评标现场监控图像,对本地和异地现场实时录音录像,并保存在交易中心电子档案中。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硬件、网络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第2页共6页逐步实现远程评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远程陈述和答辩评审。(三)强化远程评标网上监察。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远程评标流程进行操作,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远程评标协调系统,并实时将数据传送到远程评标网上监察系统。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上监察系统功能,发现违规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