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坚持完善人大制度思考心得 1979 年 7 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修订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从 1979 年下半年到 1980 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陆续设立常委会
这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要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 周年,就是要通过回顾历史充分认识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重大意义,总结 30 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宝贵经验,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党和国家深刻总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经验、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肩负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使命,在带领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同时,对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
1953 年,我们制定了选举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