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府办发〔2009〕147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是新时期、新形势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2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云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九日—1—云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为深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组织实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坚持每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交办工作中考核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具体内容(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及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落实情况,特别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具体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户网站相关管理考评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云阳府办—2—发〔2009〕54号)中的《云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云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执行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即办事公开内容是否规范、办事公开形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