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新八条政策解析楼市调控新八条政策解析【政策原文】自 10 年 4 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11 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 年转手交易的, 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 ,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 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