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政策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已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正式发布。《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旅游业提出了全新的定位,指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宏伟目标,并就新时期旅游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大旅游”的战略角度对未来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兼具原则性和引导性又具有极强的操作性,是此次《意见》一个突出的亮点。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为便于全国旅游行业更好地理解《意见》中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政策立意,我们从《意见》中梳理了二十八条政策,分析现状,进行解析,希望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既要依据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又能更好地进行统筹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好。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现状分析: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资本进入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就旅游行业而言,目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并无明显的行业壁垒存在,但在操作层面,由于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不同,加之保护本地区利益的需要,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一些事实上的行业和地区壁垒。如有些地方规定非本行政区的旅游车辆不能进入本地区景区点,或要求其交纳一定的额外费用方许进入;又如,异地旅游企业进入本地区经营时,有些地方规定或在操作中执行一些高于本地企业的进入标准,实质性限制旅游企业的跨区域经营;再如在一些地区导游的异地带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旅游业的发展,虽然在全行业的努力下有所改观,但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改革在国内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从大局出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建设中。各地旅游部门需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重新梳理和审视本地区在消除行业、地区壁垒方面存在的问题,旅游部门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仅靠旅游部门不能解决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