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施通〔2009〕199 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 号),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附件:1.《贵州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 号)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 通知贵州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 年 5 月 11 日印发 共印 10 份附件 1贵州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扎实开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二、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厅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领导工作。组 长:李光荣(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周世玲(施工处管理处长)、毛方益(勘察设计处处长)、柯东升(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刘 勇(省设计质量监督站站长)成 员:贺明卫(施工管理处)、李程远(勘察设计处)、曾庆福(执法总队)、殷 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兰贵平(省设计质量监督站)。职责分工:1. 施工管理处负责制定全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上报总结以及通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2.勘察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