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2017级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目录一、课程开设建议
1二、必修模块教学内容要求与实施建议
2(一)必修模块1:《数据与计算》
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教学建议
考试、评价建议
8(二)必修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
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教学建议
考试、评价建议
141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为了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确保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后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帮助学校及广大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结合实际落实课程改革的要求和目标,创造性地实施教学,保证新课程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学指导意见
遵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本意见以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为依据,充分考虑现有教材的实际情况,针对2017级高一新生,统筹安排、调整高中教学内容,实现旧教材与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新高考方案的有效衔接
一、课程开设建议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的学分为4学分,每个学分18学时,共72学时
建议必修课程从高中一年级开始学习
必修课程是本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依据,学生学完必修课程后,可参加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鉴于目前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教材的现状